2018年是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县供销社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准确把握“三农”工作新形势,采取九项措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供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空白乡镇基层社恢复重建步伐。力争2018年新建基层组织20个,做到基层社乡镇覆盖率达到50%;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58个,村级覆盖率达到25%。
二是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建设。实施“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指导已建12个基层社开展“示范社建设”。组织打造一批总社标杆基层社、示范农民合作社和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基层供销社与乡镇一级为农服务机构联合合作,形成为农服务合力。
三是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认真组织做好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总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积极发展劳务服务、农村公共服务等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积极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财务会计、技术培训、产品销售、政策咨询、业务拓展、法律维权等全方位服务。探索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承担政府部分农业公共服务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四是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城乡商贸中心、经营服务综合体,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家政幼教、就业培训、健康养老、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多样化服务。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城乡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网络。开展消费合作社建设试点,指导老邻居消费合作社运行发展。
五是培育壮大社属骨干企业。以生态农业开发供销公司为依托,调整经营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销社企业重组发展、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一批加工、流通能力强、信息化水平高、品牌知名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与社属企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加强产业链建设,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切实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六是大力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加快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推进以城镇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探索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积极开展“基层社+销区配送中心+零售终端”、“基层社+批发市场+零售终端”等多种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整合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外销平台,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产销信息服务平台。
七是规范再生物资回收市场。培育供销社有控制力的区域性龙头企业,加快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中心)建设改造和拆解中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绿色环保要求规范市场经营,取缔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门店。积极探索完善再生资源网络体系,扩大网络覆盖面,提升回收网点存活率。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率。
八是抓好农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重要农资商品储备制度,承担政府淡季化肥储备任务,增加储备品种,保障抗灾救灾、调控市场等应急供应。采取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在一定区域内集中建一个综合性服务中心,改造庄稼医院,配套建乡镇服务站,完善服务功能,面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针对农业生产的2至3个关键环节,提供良种育苗、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积极探索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服务。
九是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与贫困户的有效对接,在资金、技术、渠道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帮扶。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吸纳贫困户通过扶贫资金、承包土地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资产产权等折价入股入社,形成紧密联结的利益共同体。支持供销社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化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脱贫增收。